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yl23411永利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5年以及2015年之前录取学生2501人(见附件)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,经我院研究决定给予注销学籍处理。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。公告期满后,学院将作注销学籍处理。
以上学生如对注销学籍处理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内与永利23411取得联系,联系电话:0370-3115573,0370-3115502。
永利23411
2023年6月1日